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要給兒子辦北京戶口,夫妻倆約定假離婚後,妻子王女士把財產都過戶給丈夫,然後和北京人結婚,給兒子上戶。但沒想到丈夫離婚後反目,侵占夫妻的房產。為此王女士將丈夫告上法院討要房產。
  新京報記者今日從密雲法院獲悉,法院最終根據夫妻倆離婚協議判定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判決丈夫還房,妻子給夫分割款46萬餘元。
  據介紹,這套涉案房產原在王女士名下。2011年1月19日,王女士與劉先生登記結婚,後王女士將該房屋登記為夫妻共同所有,兩人各占50%的份額。
  婚後兩人為了給兒子辦理北京戶口,商議兩人假離婚,然後讓王女士找一北京戶口男子假結婚即可為兒子辦戶口。但為了避免假結婚對象侵占他們房產,兩人2012年假離婚時把房產過戶給了男方劉先生。
  假離婚後不久,王女士就與一名北京男子結婚,並協議約定由該男子為王女士及其子辦理北京市戶口,王女士為此支付4萬元。這期間王女士還和丈夫劉先生保持同居關係。
  2014年年初,王女士與北京男子協議離婚。此時,劉先生卻反悔,和王女士產生矛盾讓她搬出了這套房子。後王女士將劉先生訴至密雲法院,法院審理確認,離婚協議中,把房產全過戶給丈夫並非王女士的真實意願,這套房子還是夫婦倆的共同財產。
  經審理,密雲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雙方最終認可房子價值92萬餘元,訴爭房屋歸原告王女士所有,被告劉先生協助原告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同時王女士給丈夫折價款46萬餘元。該案已得到終審判決,進入執行階段。
  編輯:趙力 艾崢  (原標題:為兒子落戶夫妻假離婚 男方反目占房被判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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