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謝伏瞻省長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省政府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工作。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河南省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計劃的決議
  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河南省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同意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河南省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河南省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關於河南省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財政預算的決議
  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河南省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4年省級財政收支預算(草案),同意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河南省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4年省級財政收支預算。
  關於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秦玉海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對省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滿意,同意報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意見。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張立勇院長所作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肯定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意見。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蔡寧檢察長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肯定了省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意見。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原標題: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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